尊敬的谷长春会长、各位理事、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努力,吉林省计划生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即将胜利闭会,我代表省人口计生委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新当选的五届一次理事会成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省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广大会员和志愿者表示亲切问候!
这次大会是在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全面总结了计划生育协会过去五年的工作,选举了新的领导机构,对今后的协会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相信,在谷长春会长的领导下,协会工作会更上一层楼,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过去的五年,全省各级协会按照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项基本职能的要求,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方针,成为协助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生力军。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群众提供了广泛的生育、生产、生活服务,有效地促进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值此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我代表省人口计生委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要清醒地认识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任务
2007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2730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75‰以内。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综合治理的格局已经形成,保障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强化。成效显著,态势良好。
一年来,我省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并和公安、民政、工商、药监、卫生等13个相关责任部门就财政投入、一票否决、性别比治理等六个问题出台了相关文件,形成了综合治理的基本格局。通过广泛的政策宣传,澄清了“生育政策放宽了,二胎生育不限制了”等模糊认识。根据中央《决定》提出的“十一五”末人均事业费达到30元标准的要求,我省建立了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服务阵地和能力建设,争取国债资金建设了29个县级服务站,4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原有的100个中心服务站已有40%达到国家标准;实施500人才工程,分期分批培训提高。落实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我省已有26000 名群众每年得到600 元奖励,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75%得到落实,省直机关仅2007年就有6000多人得到了奖励;开展了治理农村早婚、非婚生育、城市富人、党员干部超生专项行动,有效地控制了计划外生育问题。大力开展“五关爱”活动。省政府先后投入2400万元,有效推进了优生工程、独生子女就业培训项目、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救助制度、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生育关怀、打击“两非”促进性别比平衡等项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口反弹的倾向明显。偏远农村、城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超生现象有加剧趋势;出生缺陷发生率在10‰左右;出生性别比遏制难度较大,全省有4个县在120以上;流动人口233万,加大了服务和管理的难度。二是部分领导存在着松口气的思想。计生部门自身存在着思想观念和队伍不适应,协调能力与齐抓共管的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三是政策兑现率存在差距,普惠政策和计生政策缺乏有效衔接,甚至不兼容,有的产生逆导的作用。四是由单纯的计划生育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不够自觉。计划生育加上“人口”以后,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怎么体现?需要增加些什么,减少些什么?我们部门的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位置有什么变化?这都是一些新课题,值得研究和关注。
党的十七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重大战略机遇。我们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同时要适应新形势,加快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2008年全省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筑牢人口防线,稳定低生育水平。2008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2737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9‰以内。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和社会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二是构建保障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成果。实施“温暖工程”,从政策层面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问题,建立起财政投入、社会资助、商业介入的三位一体保障体系。
三是着眼统筹,综合施治,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优生工程”,搞好一级预防。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1以内。积极开展“蒲公英”关爱活动,为233万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四是夯实基础,强化完善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服务站(院)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是加强调研,为全省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站在大人口的角度,对我省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分布问题等进行应用性研究,编制好人口计划。
二、计划生育协会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全省各级计生协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优势,立足基层,关注群众疾苦,反映群众意愿,了解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组织群众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坚持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宣传文化活动创新、服务质量水平创新、组织队伍建设创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机构健全、队伍齐整、制度完善,重在基层,狠抓基础。县以上计生协要抓好“四落实”,同时加快建立完善农村“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和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网络健全、会员众多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努力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合法权益。主动协助政府将计划生育纳入村民自治,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计划生育的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效发挥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并协助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在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机制、生育保险保障机制、利益导向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上寻求新的突破;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宣传文化活动方面寻求新的突破;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方式方法上寻求新的突破。积极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通过为育龄人群和社会大众服务,努力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扶贫济困。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好农村奖励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政策的落实,引导和组织群众走少生、快富、健康、文明之路。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权益,增强协会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为计生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中央《决定》指出,计划生育协会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生力军,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生育协会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人口计生部门和计生协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完全一致,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各具特色、各有侧重,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人口计生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是提高协会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支持协会工作,促进协会发展,也是人口计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口计生委始终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的发展,把协会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表彰,在“党政线”和“计生线”考核中列入协会工作内容,并在人、财、物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对计生协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从战略高度,从事业发展的角度认识和支持计生协的工作,把计生协工作纳入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要加强指导,着力在健全网络、配强班子、搞好服务上下功夫。要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步伐,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与计生协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的伙伴关系,畅通交流渠道,积极为计生协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协助抓好计生协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协调解决好计生协机构、编制、经费、待遇等问题。要将协会干部纳入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搞好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根据人口计生工作部署和各地实际,积极给协会交任务、提要求、压担子,并积极为计生协开展活动搭建平台,促进生育关怀行动的深入开展。要鼓励、支持他们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人才优势、知情优势、示范优势、服务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村(居)民自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各位代表,同志们,这次大会是我省计划生育协会发展道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希望全省各级计生协广大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为完成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努力工作,为促进我省计划生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